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裁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雪梅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事项,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拟聘任的副总裁潘雪梅女士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其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等情况。
2、公司董事会本次拟聘任高管人选的提名方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了解,潘雪梅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简历
潘雪梅,女,1973年8月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最近五年曾任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桥巩水电站分公司副总经理,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主任,广西广投能源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主任,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目前潘雪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