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在定期核查股东持股情况时,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相关信息了解到,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现公司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被司法轮候冻结股份数量(股) | 轮候机关 | 委托日期 | 轮候 期限 | 冻结 深度 | 本次轮候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勤上集团 | 是 | 14,530,467 | 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19-10-09 | 36个月 | 冻结(原股+红股+红利) | 5.70% |
二、上述主体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勤上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54,965,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9%。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勤上集团当前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53,025,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9.24%,占公司总股本的16.66%;当前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254,965,37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79%;当前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54,965,37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79%。
三、勤上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关于上述司法轮候冻结事宜,公司已通知勤上集团尽快核实具体原因,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是独立于勤上集团法人主体,上述主体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但相关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股份若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