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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20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实参加表决的监事5人。

4.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拟以所持部分股权及资产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所持部分股权及资产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整体重组方案。

同意公司以43,327.38万元的转让价格向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投”)转让所持有的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化热电公司”)18.64%股权、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白山热电公司”)11.69%股权、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道江发电公司(以下简称“二道江发电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浑江发电公司(以下简称“浑江发电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作为资产置换,吉林能投以43,346.22万元的转让价格向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吉林吉长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长热电”)63.82%股权、吉林吉长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长能源”)63.82%股权和吉林吉长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长电力”)63.82%股权;差额价款18.84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吉林能投一次性补足。上述转让价款是参照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9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而定。

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吉长热电、吉长能源、吉长电力100%股权;吉林能投将持有通化热电公司、白山热电公司100%股权和二道江发电公司、浑江发电公司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刘毅勇先生、才延福先生、周博潇先生、何宏伟先生、吕峰先生和牛国君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拟以所持部分股权及资产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进行重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068)。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一九年十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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