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4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设计院”)拟向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开发晶”)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异形灯具、普通灯具及辅材,预计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市政设计院与厦门开发晶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900万元。
?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市政设计院拟向厦门开发晶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异形灯具、普通灯具及辅材。预计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市政设计院与厦门开发晶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900万元。为此,公司新增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2,900万元。
厦门开发晶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汤兴良先生担任厦门开发晶董事长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厦门开发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2019年10月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关于子公司与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汤兴良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的100%。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公允、合理,董事会关联董事汤兴良先生回避表决,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
日常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9年新增预计发生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原材料 | 厦门开发晶 | 2,900 | 4.14 | 0 | 0 | 0 | 新增需求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星路101、103、105、107、109、111、113、115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4、法定代表人:汤兴良
5、注册资本:27,199.8816万美元
6、成立时间:2011年4月18日
7、主营业务: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限制类、禁止类项目);照明灯具制造。
8、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美元) | 出资比例%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355.9396 | 23.37 |
EPISTAR JV HOLDING(BVI) CO.,LTD | 4,800.0000 | 17.65 |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 4,715.6138 | 17.34 |
亿光电子(福建)有限公司 | 1,080.0000 | 3.97 |
COUNTRY LIGHTING(BVI) Co.,Ltd | 840.0000 | 3.08 |
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266.2975 | 4.65 |
Largan Bright Holdings Co.,Ltd. | 702.8631 | 2.59 |
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439.1676 | 27.35 |
合计 | 27,199.8816 | 100 |
9、关联关系:厦门开发晶为公司控股股东国联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汤兴良先生担任厦门开发晶董事长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厦门开发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0、截至2019年6月30日,厦门开发晶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2019年6月30日/2019年1-6月(万元) | 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万元) |
总资产
总资产 | 371,447.2 | 368,489.5 |
所有者权益 | 224,281.9 | 223,300.7 |
营业收入 | 45,413.9 | 200,237.4 |
净利润 | 1,065.1 | 6,497.3 |
2018年度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控股子公司市政设计院向厦门开发晶及其控股子公司采购异形灯具、普通灯具及辅材等,本次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根据控股子公司市政设计院的项目执行计划安排进度,市政设计院将与厦门开发晶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生产经营目标。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充分享用关联方厦门开发晶的业务平台优势与市场资源,本次项目是市政设计院首次承接照明工程EPC业务,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业务发展及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需求,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对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产品的总金额比重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与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以自愿、平等、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华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华光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