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0 年 5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通知,并于2010年5月27 日上午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方洪波先生主持,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美的南沙工业园项目的投资规划》;
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空调与冰箱产业,突破产能瓶颈,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协同效率,公司拟投资兴建美的南沙工业园项目。
1、选址考虑
选择广州南沙作为美的重要的区域战略基地,主要考虑到广州南沙开发区临近珠三角家电配套集群地区,供应链布局成熟完善,具有现代物流、临港出口和内陆交通发达等诸多便利,区域优势明显。
2、项目规划
拟兴建的美的南沙工业园是集约式空调、冰箱综合制造基地,基地建设与产品生产注重节能环保,产品以高能效空调与冰箱为主,将辐射华南区域并出口到全球各主要区域市场。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 1,000 亩,总投资约 20 亿元,项目分二期建设,2011
年上半年一期建成投产,2013年-2014年二期建设全部完成,项目完成后新增空调与冰箱产能各500万台。
3、投资效益估算
项目达产后,预计年产值可达150亿元,项目回收期约为4.5年。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关于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章程变更的议案》;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转增股本前,公司总股本为2,080,176,851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3,120,265,276股,鉴于公司股本发生变更,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1、修订原《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
原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0,176,851元。
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20,265,276元。
2、修订原《公司章程》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九条:
原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80,176,851元,公司股本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120,265,276元,公司股本全部为普通股。
3、修订原《公司章程》第十二章第一百九十八条:
原为: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自 2005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的公告之日起施行,2005 年修订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修订为: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自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后的公告之日起施行,原《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特此公告。
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