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8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认真审查,本次董事会对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公司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决策、协调能力,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黄龙惠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邱晓华: .
陈岱松: .
许年行: .
时间:二○一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