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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0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拥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宁波华易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华易智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34,55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宁波华易智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宁波华易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宁波华易智诚持有本公司股份6,634,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宁波华易智诚本次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6,634,55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

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按照实施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宁波华易智诚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时作出的承诺如下“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认购取得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不超过7,985,500股自发行完成后自愿锁定36个月,即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截至本公告日,该承诺宁波华易智诚已履行完毕。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宁波华易智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宁波华易智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华易智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0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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