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提前兑付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第一期)部分本息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重集团”)通知:
2019年10月8日华重集团召开了无锡华东重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华重E1”,债券代码“117111”,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兑付本期债券部分本息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10月17日提前兑付部分本期债券本息,其中兑付本金人民币2亿元。每张债券兑付价格为110.3304元(其中本金100元,利息10.3304元),提前兑付的本息按持有本期债券的持有人所持比例提前兑付。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