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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5-27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钼股份”)于2010年4月27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金钼股份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2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9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2557588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27%。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宝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了提交会议的12项议案并进行了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法定住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路51号高新大厦19层;邮政编码:710075”修订为“公司法定住所: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邮政编码:710077”。
  2、原公司章程第十六条第一款“公司的经营范围:钼矿产品、钼冶炼系列及其环保产品、钼化学系列产品、钼金属加工系列产品、硫矿产品、硫酸的生产、储藏、运输、销售以及其它有色金属产品的销售,对外投资。”修订为“公司的经营范围:钼矿产品、钼冶炼系列及其环保产品、钼化学系列产品、钼金属加工系列产品、硫矿产品、硫酸的生产、储藏、运输和销售,其它金属产品的生产、销售,电力业务,对外投资。”
  3、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同意255758808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55758808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55758808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255758808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及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255758808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数)为54,948.12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323.82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32.38万元,2009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44,391.44万元,加上未分配利润203,105.62万元,总计可用于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47,497.06万元。
  公司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3,226,60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本方案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0,665.11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166,831.95万元待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255758808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技改技措和设备更新投资计划》。
  同意除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外,公司2010年度安排技改技措项目投资34099.6万元,设备更新投资1355.03万元,投资总额为35454.63万元。
  同意255758808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同意10563288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用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58万元人民币(含差旅食宿费)。
  同意255758808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栗西沟尾矿库延长服务年限项目的议案》。
  为了确保栗西沟尾矿库安全运行,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意终止实施栗西沟尾矿库延长服务年限项目。
  同意2557588085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马宝平先生、马保平先生、田照峰先生、卢景友先生、左可国先生、赵志国先生、何季麟先生、康义先生、席酉民先生、何雁明先生、强力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康义先生、席酉民先生、何雁明先生、强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10年5月26日起至2013年5月25日止。表决结果如下:
  1、马宝平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557588085,当选为公司董事;
  2、马保平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557588085,当选为公司董事;
  3、田照峰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557588085,当选为公司董事;
  4、卢景友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557588085,当选为公司董事;
  5、左可国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557588085,当选为公司董事;
  6、赵志国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557588085,当选为公司董事;
  7、何季麟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557588085,当选为公司董事;
  8、康义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557588085,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9、席酉民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557588085,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0、何雁明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557588085,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11、强力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557588085,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十二)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申占鑫先生和杨贵龙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张秀芝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2010年5月26日起至2013年5月25日止。表决结果如下:
  1、申占鑫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557588085,当选为公司监事。
  2、杨贵龙先生:获得的表决权数为2557588085,当选为公司监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贾建伟、邹凡坤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关于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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