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周一峰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 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解除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周一峰 | 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79,830,000 | 2018年9月28日 | 2019年9月26日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31% |
合 计 | 79,830,000 | 52.31% |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2018年10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25)。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周一峰女士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52,610,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5%;本次解除质押股份79,83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52.31%,占公司总股本的4.84%;本次股票解除质押后,周一峰女士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0。
二、备查文件
股份解除质押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