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北京时间2019年9月30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2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皎龙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审议本次置换募集资金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 4,209.97万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本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