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3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减持计划披露之日(2019年3月16日),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1)温州东楷富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楷富文”)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265,5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2)上海创丰昕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丰昕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799,03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19%;(3)上海创丰昕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丰昕文”)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88,029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4)上海创丰昕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丰昕汇”)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49,6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5)温州东仑金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仑金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4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45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4%。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其中东楷富文、创丰昕舟、创丰昕文所持有的 8,552,600 股已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创丰昕汇、东仑金投所持有的 2,899,200 股已于 2018 年 12 月 1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公司股东:(1)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立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024,84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7%;(2)上海鸿立华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立华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340,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5%;(3)当涂鸿新文化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当涂鸿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073,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6%。
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公司股份 24,438,5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8%。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其中鸿立投资所持有的13,024,840 股、鸿立华享所持有的 3,510,000 股已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当涂鸿新所持有的5,073,600股已于2018年12月1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鸿立华享所持有的 2,830,085 股已于 2018 年 12 月 23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东楷富文,创丰昕舟,创丰昕文,创丰昕汇,东仑金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9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东楷富文,创丰昕舟,创丰昕文,创丰昕汇,东仑金投已严格按照减持计划完成股份减持。公司股东鸿立华享, 鸿立投资未进行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东楷富文,创丰昕舟,创丰昕文,创丰昕汇,东仑金投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11,451,800 | 8.94% | IPO前取得:11,451,800股 |
鸿立华享, 鸿立投资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19,364,925 | 15.12% | IPO前取得:19,364,925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东楷富文 | 3,265,538 | 2.55% |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企业 |
创丰昕舟 | 2,799,033 | 2.19% |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企业 | |
创丰昕文 | 2,488,029 | 1.94% |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企业 | |
创丰昕汇 | 1,449,600 | 1.13% |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企业 | |
东仑金投 | 1,449,600 | 1.13% | 同一实控人控制下的企业 | |
合计 | 11,451,800 | 8.94% | — | |
第二组 | 鸿立投资 | 13,024,840 | 10.17% | 由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
鸿立华享 | 6,340,085 | 4.95% | 由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 |
当涂鸿新 | 5,073,600 | 3.96% | 拉萨鸿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当涂鸿新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 |
合计 | 24,438,525 | 19.08% | — |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万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东楷富文,创丰昕舟,创丰昕文,创丰昕汇,东仑金投 | 1,920,000 | 1.50% | 2019/4/9~2019/10/6 | 集中竞价交易 | 17.05-21.20 | 3,736.59 | 未完成:1,922,442股 | 9,531,800 | 7.44% |
鸿立华享, 鸿立投资 | 0 | 0% | 2019/4/9~2019/10/6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未完成:7,684,884股 | 19,364,925 | 15.12%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