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9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的议案》
同意聘请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请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专项审计服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