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 9月2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到董事8名,董事蔡临宁先生、独立董事杨志勇先生和独立董事路国平先生及独立董事徐德高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泽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一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