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硕贝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贝德控股”)、朱旭华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硕贝德控股、朱旭华先生因偿还股权质押借款,降低股权质押比例及个人资金需求,分别于2019年9月18日、2019年9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28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46%,累计持股变动比例已达公司总股本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硕贝德控股 | 大宗交易 | 2019年9月18日 | 19.76 | 4,000,000 | 0.983% |
硕贝德控股 | 大宗交易 | 2019年9月27日 | 23.81 | 2,000,000 | 0.492% |
朱旭华 | 大宗交易 | 2019年9月27日 | 20.25 | 287,000 | 0.071% |
合计 | 6,287,000 | 1.546% |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硕贝德控股 | 合计持有股数 | 85,643,204 | 21.054% | 79,643,204 | 19.579%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85,643,204 | 21.054% | 79,643,204 | 19.579% | |
朱旭华 | 合计持有股数 | 1,553,752 | 0.382% | 1,266,752 | 0.311%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66,564 | 0.311% | 1,266,564 | 0.311%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7,188 | 0.071% | 188 | 0% | |
朱坤华 | 合计持有股数 | 15,619,377 | 3.840% | 15,619,377 | 3.840%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714,533 | 2.880% | 11,714,533 | 2.88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04,844 | 0.960% | 3,904,844 | 0.960% | |
朱旭东 | 合计持有股数 | 2,833,061 | 0.697% | 2,833,061 | 0.697%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2,833,061 | 0.697% | 2,833,061 | 0.697%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合计 | 105,649,394 | 25.973% | 99,362,394 | 24.427% |
3、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朱坤华、朱旭东、朱旭华三人为兄弟关系,三人分别持有西藏硕贝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硕贝德控股”)57%、33%、10%的股权,朱坤华是硕贝德控股实际控制人。综上,硕贝德控股、朱坤华、朱旭东、朱旭华为一致行动人。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硕贝德控股及朱旭华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硕贝德控股的承诺: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承诺目前未从事与公司所经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自承诺出具之日起,其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所经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以避免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如违反承诺函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其同意全额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承诺:(1)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了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硕贝德控股于2015年7月8日承诺在2015年12月31日前,不会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2)2017年9月27日朱坤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完成增持计划,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朱坤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硕贝德控股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朱旭华先生的承诺: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在朱坤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①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②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③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承诺目前未从事与公司所经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其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所经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以避免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如违反本承诺函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同意全额赔偿公司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监事朱旭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硕贝德控股、朱坤华先生。本次减持前,硕贝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坤华先生、朱旭东先生、朱旭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5,649,3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73%;本次减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9,362,3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27%。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5、硕贝德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未来将继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所作各项承诺。
三、备查文件
《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