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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30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9月18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余华杰监事长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延长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延长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闲置募集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相关内容详见2019年9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9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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