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9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9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其中:董事林南通、黄韵涛、李军印、巢志雄、肖治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海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9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9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9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19)第321ZA0066号)。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9年9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73)。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