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
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359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曾超懿、曾超林收购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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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