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5月19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25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十一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六条 原文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228万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396.4万元。
第十三条 原文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有机化工产品、原料药(维生素E、维生素A)、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范围详见《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的批发(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范围详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香料香精的生产(范围详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止或禁止的除外)。
现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有机化工产品、原料药、食品添加剂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范围详见《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的批发(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范围详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止或禁止的除外)。
二、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 2010年 6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时间: 2010年6月10 日(星期四)上午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新昌县鹤群大酒店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4日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6月4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10 年 6 月 7 日(上午 8:30 时-11:30 时,下午 14:00时-17:00时)。
2、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进行登记;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 6 月 7 日 17:00 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传真号码:0571-87178963
3、会议登记地点:杭州解放路18号铭扬大厦7楼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菊勇 联系电话: 0571-87178965
4、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6日
附:
(一)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议案 表决意见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