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9月27日上午10:00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爱国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信托计划公告成立起算,即自2016年12月2日起至2019年12月2日止。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过半数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目的和激励作用,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审议通过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年,即延长至2020年12月2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关联董事王爱国、李宗好、张世德、李慧颖回避表决,其余 3 名非关联独立董事同意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