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与《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由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部分内容提出异议,现更正如下:
《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原内容:
1、审计委员会意见
(4)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因原公司审计团队离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分审计团队加入安永,可以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2、公司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3)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公司发展战略,我们同意聘任安永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更改为:
1、审计委员会意见
(4)因原公司审计团队离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完成重新遴选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最终拟聘用安永;
2、公司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3)为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我们同意聘任安永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原内容:
二、
1、因公司原审计团队离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分审计团队加入安永,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聘任安永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9年9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
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2019年9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公司战略发展,我们同意聘任安永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更改为
1、因公司原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发生变动,公司完成重新遴选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拟聘任安永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9年9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2019年9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为了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我们同意聘任安永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除以上内容需更正以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