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与中国建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内容及相关文件,现基于独立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并且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程昔武 张中新
束安俊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