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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股份比例达到8%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6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19-126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

股份比例达到8%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宗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7月20日《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新沂必康”)拟2019年8月13日起90个自然日内,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5,968,51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发行。

截至2019年9月23日,李宗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沂必康本次减持周期内减持数量已经过半,合计已减持数量为26,091,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0%,减持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发行。

公司于2019年9月25日收到李宗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沂必康、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北度”)的通知,获悉截至2019年9月24日,李宗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沂必康、陕西北度、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通信托·恒升30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恒升308号信托计划”)、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通信托·恒升309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恒升309号信托计划”)合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3,570,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6%。其中李宗松先生减持股份来源部分为集中竞价交易,部分为非公开发行股份;新沂必康及陕西北度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非

公开发行股份;恒升308号信托计划、恒升309号信托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部分股份,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集中竞价交易。公司于2019年8月9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该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本次减持后,李宗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6,95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6%。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情况

1、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9月23日期间,李宗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被动减持时间减持方式被动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宗松2019年8月15日集中竞价321,2010.02%
李宗松2019年8月19日集中竞价2,194,0570.14%
李宗松2019年8月20日集中竞价1,562,0410.10%
李宗松2019年8月21日集中竞价1,282,4420.08%
李宗松2019年8月22日集中竞价1,247,3550.08%
李宗松2019年8月23日集中竞价878,5110.06%
李宗松2019年8月26日集中竞价934,2550.06%
李宗松2019年8月27日集中竞价176,6000.01%
李宗松2019年8月28日集中竞价246,0000.02%
合计--8,842,4620.58%

注:上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非公开发行,除上述被动减持情况外,本次减持周期内,李宗松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的来源为集中竞价交易的股份数量为13,55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

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9月23日期间,新沂必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被动减持时间减持方式被动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新沂必康2019年8月13日集中竞价527,1000.03%
新沂必康2019年8月14日集中竞价127,6190.01%
新沂必康2019年8月21日集中竞价67,8000.00%
新沂必康2019年8月22日集中竞价82,2000.01%
新沂必康2019年8月26日集中竞价290,0000.02%
新沂必康2019年8月27日集中竞价1,405,0000.09%
合计--2,499,7190.16%

2、大宗交易被动减持情况

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9月23日期间,李宗松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李宗松2019年8月29日大宗交易610,0000.04%
李宗松2019年9月5日大宗交易380,2000.02%
李宗松2019年9月11日大宗交易3,000,0000.20%
李宗松2019年9月12日大宗交易1,235,0000.08%
李宗松2019年9月18日大宗交易1,591,0000.10%
李宗松2019年9月18日大宗交易340,0000.02%
李宗松2019年9月19日大宗交易1,637,0000.11%
李宗松2019年9月20日大宗交易1,292,0000.08%
李宗松2019年9月23日大宗交易1,040,0000.07%
合计--11,125,2000.73%

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9月23日期间,新沂必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新沂必康2019年9月10日大宗交易200,0000.01%
新沂必康2019年9月19日大宗交易273,9000.02%
新沂必康2019年9月20日大宗交易995,0000.06%
新沂必康2019年9月23日大宗交易2,155,0000.14%
合计--3,623,9000.24%

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2019年8月12日收市)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2019年9月23日收市)
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李宗松200,156,37213.06%166,630,91010.87%
新沂必康545,464,73935.60%539,341,12035.20%
合计745,621,11148.66%705,972,03046.07%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8%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5月23日、6月11日、7月4日、8月9日、8月24日、9月1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2%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3%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4%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90)、《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6%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7)、《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比例达到7%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0),截至2019年9月24日,李宗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8%,具体情况如下:

1、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情况

截至2019年9月24日,李宗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时间减持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减持股份来源
李宗松2019年5月15日至9月24日39,344,5792.57%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0,600,000股,其余为非公开发行取得
新沂必康2019年2月14日至9月24日24,724,0731.61%非公开发行
陕西北度2019年8月19日至8月26日5,562,0190.36%非公开发行
恒升308号信托计划2019年6月19日至7月5日10,937,3260.71%集中竞价交易
恒升309号信托计划2019年6月19日至7月5日11,166,4420.73%集中竞价交易
合计-91,734,4395.98%-

2、股东大宗交易减持情况

截至2019年9月24日,李宗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时间减持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李宗松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9月24日13,970,2000.91%
新沂必康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9月23日17,865,6331.17%
合计-31,835,8332.08%

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2019年2月13日收市)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2019年9月24日收市)
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李宗松218,200,68914.24%164,885,91010.76%
新沂必康581,930,82637.98%539,341,12035.20%
陕西北度24,233,9461.58%18,671,9271.22%
恒升308号信托计划10,937,3260.71%--
恒升309号信托计划11,166,4420.73%--
合计846,469,22955.24%722,898,95747.18%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新沂必康、陕西北度在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中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承诺期限为:2015年12月3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2019年1月3日,李宗松先生、新沂必康、陕西北度承诺自2019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2日,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不含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以及在该期间内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增加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承诺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发生上述被动减持情形,并非李宗松先生、新沂必康、陕西北度主观意愿。

3、李宗松先生作为重大资产重组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承诺:(1)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2)本人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的股份(如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承诺期限为:2016年4月11日-2019年4月11日,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后李宗松先生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新沂必康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2、根据相关规定,李宗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自首次减持之日起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公司于2019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能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本轮减持周期内的剩余时间,李宗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非公开发行所取得股份的减持额度为0股。

3、公司已督促李宗松先生、新沂必康、陕西北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公司股份。

4、李宗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预计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合计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5、公司将持续关注李宗松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沂必康、陕西北度股权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代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李宗松、新沂必康、陕西北度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8%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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