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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05-25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 年 5 月22  日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卢珊女士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23,036,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6.19%。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参加。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常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收储公司花园路 59 号土地使用权及相关附着物的议案》 
     同意 23,03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收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23,03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旭东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签名的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东晟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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