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6月14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号),公司实际控制人胡赓熙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5,707,520股,即减持不超过我武生物总股本523,584,000股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收到胡赓熙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截至2019年9月20日,胡赓熙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474,8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006%。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本次减持计划的数量和时间均已过半,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预披露公告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
胡赓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8/23 | 34.69 | 22,000 | 0.0042% |
胡赓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8/26 | 35.59 | 228,000 | 0.0435% |
胡赓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8/27 | 35.82 | 253,400 | 0.0484% |
胡赓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8/28 | 35.70 | 100,100 | 0.0191% |
胡赓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8/29 | 35.79 | 187,511 | 0.0358% |
胡赓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9/6 | 35.74 | 243,220 | 0.0465% |
胡赓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9/9 | 36.33 | 588,739 | 0.1124% |
胡赓熙 | 大宗交易 | 2019/9/9 | 33.84 | 600,000 | 0.1146% |
胡赓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9/10 | 36.62 | 323,100 | 0.0617% |
胡赓熙 | 大宗交易 | 2019/9/10 | 34.52 | 1,700,000 | 0.3247% |
胡赓熙 | 大宗交易 | 2019/9/12 | 33.43 | 2,100,000 | 0.4011% |
胡赓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9/16 | 35.78 | 189,200 | 0.0361% |
胡赓熙 | 大宗交易 | 2019/9/16 | 33.67 | 1,200,000 | 0.2292% |
胡赓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9/17 | 35.96 | 50,300 | 0.0096% |
胡赓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9/20 | 37.26 | 1,123,300 | 0.2145% |
胡赓熙 | 大宗交易 | 2019/9/20 | 34.52 | 1,566,000 | 0.2991% |
合计 | 10,474,870 | 2.0006%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东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胡赓熙 | 合计持有股份 | 67,818,040 | 12.9527% | 57,343,170 | 10.9520%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954,510 | 3.2382% | 6,479,640 | 1.237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0,863,530 | 9.7145% | 50,863,530 | 9.7145% |
二、其他相关事项
1、在计划减持股份期间,胡赓熙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胡赓熙先生严格遵守了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上述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系其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胡赓熙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董监高持股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