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晋亿实业非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
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请做好晋亿实业非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就相关问题需公司进一步补充说明。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对《告知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请做好晋亿实业非公开发行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