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和平、贺静颖
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披露了《关于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和平、贺静颖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永悦”)以及张和平先生、贺静颖女士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六个月内(即自2019年9月12日起至2020年3月1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89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的3.99%)。
公司于近日收到西藏永悦、张和平先生和贺静颖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西藏永悦、张和平先生和贺静颖女士于2019年9月19日、9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现将减持计划进展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交易对方 |
张和平 | 大宗交易 | 2019.09.19 | 20.76 | 69.89 | 0.31 | 王海营 |
2019.09.20 | 20.76 | 60.21 | 0.27 | 王亚朋 | ||
贺静颖 | 大宗交易 | 2019.09.19 | 20.76 | 54.75 | 0.25 | 王海营 |
2019.09.20 | 20.76 | 75.35 | 0.34 | 孙凤良 | ||
西藏永悦 | 大宗交易 | 2019.09.20 | 20.76 | 42.10 | 0.19 | 王亚朋 |
小计 | — | — | 302.30 | 1.36 | — |
西藏永悦、张和平先生和贺静颖女士本次减持的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包括首发后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获得的股票)。本次减持受让方均为公司互联网业务核心负责人,具体受让情况为:王亚朋先生受让股份数量为
102.3万股,持股比例0.46%,孙凤良先生受让股份数量为75.35万股,持股比例
0.34%,王海营先生受让股份数量为124.64万股,持股比例0.56%。互联网业务核心负责人将继续遵守受让不低于340万股公司股票,以及受让股票后至2020年8月31日前不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或者委托第三方管理上述股票的承诺。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张和平 | 合计持有股份 | 520.625 | 2.34% | 390.525 | 1.7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0.1563 | 0.58% | 0.0563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90.4687 | 1.75% | 390.4687 | 1.75% | |
贺静颖 | 合计持有股份 | 520.625 | 2.34% | 390.525 | 1.7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0.1563 | 0.58% | 0.0563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90.4687 | 1.75% | 390.4687 | 1.75% | |
西藏永悦 | 合计持有股份 | 1487.5 | 6.68% | 1445.4 | 6.4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87.5 | 6.68% | 1445.4 | 6.4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西藏永悦、张和平先生和贺静颖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本次减持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永悦、张和平先生和贺静颖女士的本次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