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19-067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于2019年9月18日向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发了《关于对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24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通过查阅资料、网络查询、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就关注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核实了解,现就关注函提及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请详细说明戚一统在公司及兴科电子任职期间主要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是否涉及兴科电子的经营管理,你公司了解到其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进展,戚一统无法履职是否对公司经营运作造成重大影响以及公司采取的应对措。
【回复】
1、戚一统于2012年2月进入公司,2012年12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华南地区财务负责人,负责深圳、东莞地区子公司的财务管理。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负责公司供应链资源开发管理,未直接参与兴科电子的经营管理,但部分参与兴科电子供应链相关事务。戚一统于2016年5月至2018年1月期间担任兴科电子财务总监,负责兴科电子银行融资、内部审计、投资等事务。
2、公司曾书面函询乐清市公安局了解戚一统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具体原因,截止目前,尚未收到乐清市公安局的书面回函。公司通过电话联系戚一统家属询问其是否收到乐清市公安局就戚一统被采取强制措施相关的书面文件,其家属未作出回复。
3、戚一统无法履职未对公司经营运作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已将戚一统负责的工作暂时交由其他人员负责。
二、你公司于2017年6月收购兴科电子100%股权,兴科电子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17.27%,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林黎明应向上市公司补偿2.09亿元,2019年5月其表示拒绝补偿,公司于2019年8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详细说明截至目前诉讼的具体进展,你公司已采取及未来拟采取的保障措施。
【回复】
公司已经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黎明提起诉讼,并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完成了对林黎明名下现值不低于2.09亿元财产的保全。目前该案件还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根据《兴科电子2018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兴科电子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7亿元,影响承诺业绩完成的主要原因是兴科电子计提坏账损失9,944.86万元。请你公司:
(一)详细列示兴科电子2018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款项形成的业务背景、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合同约定的付款节奏、截至回函日的回款金额、款项无法按合同约定回款的原因及公司采取的追偿措施。
【回复】
1、2018年度兴科电子对应收账款:SINCO GROUP HOLDINGS PTE. LTD.、其他应收款:东莞市宇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鑫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计计提坏账准备9,944.86万元,2018年末上述三家公司坏账准备余额为10,769.6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 2017年末 | 2018年末 | ||
应收账款、其他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其他 | 坏账准备 |
应收款余额 | 应收款余额 | |||
SINCO GROUP HOLDINGS PTE. LTD. | 5,974.78 | 298.74 | 5,589.29 | 5,589.29 |
东莞市宇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280.00 | 428.00 | 3,121.36 | 3,121.36 |
鑫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960.26 | 98.01 | 2,058.96 | 2,058.96 |
合计 | 12,215.04 | 824.75 | 10,769.61 | 10,769.61 |
2、上述三家公司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
(1)SINCO GROUP HOLDINGS PTE.LTD.由兴科电子原间接股东许舒恭、高炳义、林日明于 2005年10月在萨摩亚成立,注册资本100万美元,该公司主要代理兴科电子对外采购销售,信用期为90天。2016年度,兴科电子对SINCO GROUPHOLDINGS PTE.LTD.销售合计40,649.35万元,2017年度,兴科电子对SINCO GROUPHOLDINGS PTE.LTD.销售合计11,501.97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SINCO GROUP HOLDINGS PTE.LTD.尚欠兴科电子货款5,589.29万元未支付。由于该笔欠款已经超过信用期限,2018年10月,兴科电子委托香港的近律师行向SINCO GROUP HOLDINGS PTE.LTD.发送催款律师函进行催收,但一直未收到SINCO GROUP HOLDINGS PTE.LTD.的该笔欠款。兴科电子后聘请香港黄潘陈罗律师行对该笔欠款的情况进行专业分析评估后,出具了律师说明函,认为兴科电子收回该笔欠款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兴科电子在2018年度对该笔欠款计提了坏账准备。
2019年1月1日至今,兴科电子未收到SINCO GROUP HOLDINGS PTE.LTD.的该笔欠款,目前公司已经委托委托香港黄潘陈罗律师行对SINCO GROUPHOLDINGS PTE.LTD.进行起诉,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
(2)东莞市宇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睿电子”)由兴科电子原间接股东高炳义于2014年10月参与成立,注册资本300万元,高炳义持有宇睿电子50%的股权。宇睿电子主营CNC金属精密结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
要产品为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的金属外观件。兴科电子于2014年、2015年先后向宇睿电子提供借款共计4,280.00万元。上述借款事项发生在公司对兴科电子收购前。
2018年3月至11月期间,宇睿电子合计归还兴科电子上述借款1,158.64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宇睿电子尚欠兴科电子3,121.36万元。由于宇睿电子已处于停业状态,预计收回该笔借款的可能性较低。因此,兴科电子在2018年度对该笔借款计提了坏账准备。
2019年1月1日至今,兴科电子未收到宇睿电子归还的该笔借款,2019年1月,兴科电子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对宇睿电子进行破产清算,后法院作出裁定,不予受理破产清算。公司将持续向宇睿电子追索上述债权。
(3)鑫隆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隆电子”)由高林英于2011年12月在香港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0港币,主营业务为贸易。鑫隆电子为公司供应商。2017年9月至10月期间,鑫隆电子向兴科电子借款合计300万美元,借款期限两年,其中200万美元到期日为2019年9月13日,100万美元到期日2019年10月17日。
2018年度,兴科电子未收到鑫隆电子归还的该笔借款,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兴科电子其他应收鑫隆电子账面余额为3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058.96万元,鑫隆电子由于经营不善,已注销,预计收回该笔借款的可能性较低。因此,兴科电子在2018年度对该借款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二)请进一步核实前述交易对手方与金龙集团及其大股东、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兴科电子原股东及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曾经发生过业务往来,若是,请详细说明业务往来的具体情况。
【回复】
兴科电子原间接股东为自然人许舒恭、高炳义、林日明,三人合计间接持有兴科电子100%的股权,许舒恭为兴科电子原董事长,林日明为兴科电子原董事,
高炳义为兴科电子原董事、总经理。2019年9月19日,就金龙集团及其大股东是否与宇睿电子、SINCO GROUP HOLDINGS PTE.LTD.、鑫隆电子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曾经发生过业务往来情况,公司书面函询金龙集团及其大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时,仍未收到金龙集团的书面回复。公司了解到的前述三家公司与相关方的关联情况如下:
1、SINCO GROUP HOLDINGS PTE.LTD.在2006年至2012年期间为兴科电子股东, SINCO GROUP HOLDINGS PTE.LTD.为自然人许舒恭、高炳义、林日明100%持股的公司。2012年至2017年期间,SINCO GROUP HOLDINGS PTE.LTD.为兴科电子海外销售代理公司。经自查,公司现有董监高人员(除戚一统无法取得联系外)与SINCO GROUP HOLDINGS PTE.LTD.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曾发生过业务往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无法通过书面、网络查询等常规渠道核实金龙集团及其大股东、上市公司股东与SINCO GROUP HOLDINGS PTE.LTD.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曾经发生过业务往来。
2、高炳义持有宇睿电子50%的股权,并担任宇睿电子监事。经自查,公司现有董监高人员(除戚一统无法取得联系外)与宇睿电子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曾发生过业务往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无法通过书面、网络查询等常规渠道核实金龙集团及其大股东、上市公司股东与宇睿电子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曾经发生过业务往来。
3、香港公司鑫隆电子是由自然人高林英100%投资成立的,高林英原为公司员工,已于2018年5月离职。据了解,高林英的配偶为金绍平配偶的表弟,金绍平为金龙集团执行董事、总经理、大股东。经自查,公司现有董监高人员(除戚一统无法取得联系外)与鑫隆电子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曾发生过业务往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无法通过书面、网络查询等常规渠道核实金龙集团及其大股东、上市公司股东与鑫隆电子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曾经发生过业务往来。
(三)结合前述情况详细说明兴科电子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合理性。
【回复】兴科电子对上述三家单位坏账准备计提的方法及依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称 | 2018年末 |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方法、判断依据 | 坏账收回可能性 | |
SINCO GROUP HOLDINGS PTE. LTD. | 5,589.29 | 5,589.29 | 单项重大单项计提,律师调查并起诉,出具说明函,预计回款可能性低。 | 低 |
东莞市宇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121.36 | 3,121.36 | 截止2018年底,工厂已关闭,预计回款可能性低。 | 低 |
鑫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58.96 | 2,058.96 | 单项重大单项计提,通过网络渠道查询,该公司已于2018年11月注销。 | 低 |
合计 | 10,769.61 | 10,769.61 |
公司结合上述单位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及期后回款情况,分析其是否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同时,公司聘请专业律师对相关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函,分析判断其款项可回收性。
综上所述,上述单位计提坏账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充分、合理的。
四、请列表说明兴科电子与金龙集团的资金往来情况,包括往来时间、业务背景、交易目的、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相关交易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如否,请说明具体原因;并自查说明上述资金往来是否构成金龙集团对兴科电子的资金占用。
【回复】
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4月7日期间,兴科电子分三次合计向金龙集团借款1.1亿元,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7年6月26日期间,金龙集团已归还上述借款。往来明细如下:
单位:元
日期 | 凭证号 | 支付 | 收回 | 应收款余额 |
2017/3/14 | 银付- 875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2017/4/6 | 银付- 332 | 60,000,000.00 | 80,000,000.00 | |
2017/4/7 | 银付- 333 | 30,000,000.00 | 110,000,000.00 | |
2017/4/26 | 银付- 1043 | 5,000,000.00 | 105,000,000.00 | |
2017/4/27 | 银收- 1044 | 3,000,000.00 | 102,000,000.00 | |
2017/6/26 | 银收- 1479 | 102,000,000.00 | ||
合计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兴科电子与金龙集团之间发生上述资金往来期间系公司收购兴科电子之前,公司对上述资金往来形成的真实背景等情况无法准确核实。经自查,在公司完成对兴科电子的收购后,兴科电子与金龙集团无任何资金往来,金龙集团不存在对兴科电子的资金占用。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