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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业2015年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1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ST华业债券代码:122424 债券简称:15华业债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9号A座16层)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二〇一九年九月

重要声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华业资本”)对外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次公司债券核准情况

2015年7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1739号”文核准,公司获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含1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期债券”)。本次债券于2015年8月7日发行完毕,实际发行规模15亿元。

二、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3、发行总额:本期发行公司债的规模为15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债券期限为5年,含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前三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5.8%。本期债券后二年的票面利率上调至8.50%。

7、债券利率定价流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

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8月6日。

13、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8月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8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8月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8月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本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公司债无担保及其他增信措施。

1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19、信用评级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2018年10月8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下调发行人评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降为BBB-,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降为BBB-。2018年10月11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下调发行人评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降为CC,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降为CC。2019年6月21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下调发行人评级,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降为C,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降为C。

20、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

21、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

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公告。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公司债上市安排:本次公司债券于2015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4、回售情况:2018年8月6日,投资人回售15华业债154,239,000元。本次回售后,15华业债剩余余额1,345,761,000元。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

国金证券作为“15华业债”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积极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于2019年9月16日披露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偿注入重庆思亚医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宜的公告》,于2019年9月17日披露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仲裁案件进展的公

告》,于2019年9月18日披露了《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司法拍卖被撤回的公告》。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及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无偿注入重庆思亚医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1、注入股权的基本情况

重庆思亚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思亚”)原系由西藏恒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恒久”)和重庆艾琪干细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艾琪干细胞”)共同投资的公司。西藏恒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文焕实际控制的公司。2019年7月,重庆艾琪干细胞为抵销对西藏恒久的债务,将持有的重庆思亚股权过户给西藏恒久,西藏恒久即持有重庆思亚100%股权。因重庆艾琪干细胞系由李仕林实际控制,涉嫌利用合同诈骗资金投资,重庆市公安局冻结重庆思亚下属14家子公司部分相关股权。为支持发行人债务重组,增加公司可持续经营资产,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文焕及西藏恒久同意将重庆思亚50%股权无偿注入上市公司,另外50%股权由公司及金融债权人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平台接收。经申请,重庆市公安局同意解除重庆思亚下属14家子公司股权冻结,支持华业资本债务重组。2019年9月14日,公司及另外两家合同诈骗案件报案人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业信托”)、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方资产”)共同召开工作专题会议,签署《谅解备忘录》,同意由公司牵头债权人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平台接收资产。

2、《谅解备忘录》主要内容

2019年9月14日上午,公司、大业信托及南方资产共同召开工作专题会议,并签署了《谅解备忘录》,主要内容如下:

(1)大业信托及南方资产全力支持华业资本资产及债务重组,并同意由华业资本向重庆市公安局申请解除重庆思亚医药有限公司下属14家公司股权冻结。

(2)各方同意,由华业资本按照其于2019年6月18日公告的《华业资本金融板块债权人一致行动意向书》,牵头其他债权人共同在重庆市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平台,用于接收重庆思亚医药有限公司股权,由有限合伙企业平台及时跟踪重庆思亚医药有限公司下属14家公司股权解封进展,做好资产接收对接工作。

(3)在保证各债权人利益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有限合伙企业平台将接收的重庆思亚医药有限公司股权依法合规注入华业资本上市公司,用于华业资本债务重组或和解,着力化解金融及社会稳定风险。

3、解除重庆思亚下属14家子公司股权冻结

2019年9月14日,公司向重庆市公安局提交了《关于恳求解除重庆思亚医药有限公司下属14家公司股权查封的申请函》,申请解除重庆思亚下属14家子公司的股权冻结。2019年9月15日,公司接到口头通知,重庆市公安局决定同意解除重庆思亚下属14家子公司的股权冻结。

4、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西藏恒久的《承诺函》

2019年9月15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周文焕及西藏恒久发来的《承诺函》,承诺:“为支持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将重庆思亚医药有限公司50%股权无偿注入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另外50%股权无偿注入由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金融债权人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平台,用于支持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

5、资产注入工作安排

(1)基于公司与金融板块债权人签署的《华业资本金融板块债权人一致行动意向书》(公告编号:临2019-079、临2019-095),公司将立即牵头其他债权人共同启动在重庆市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工作,作为资产接收平台;

(2)有限合伙企业平台注册完成后,公司及有限合伙企业平台立即与西藏恒久、重庆思亚做好股权接收登记变更工作;

(3)在保证各债权人利益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有限合伙企业平台将接收的重庆思亚股权依法合规注入上市公司,用于上市公司债务重组 或和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h0600240&stockCode=600240&announcementId=1206924518&announcementTime=2019-09-16

(二)发行人涉及仲裁案件进展

发行人于2018年12月29日披露《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编号:临2018-160),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发行人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来的[2019]中国贸仲西裁字第0017号《裁决书》,内容如下: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被申请人一:华业资本

被申请人二:西藏华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慈”)

被申请人三: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发展”)

被申请人四: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捷尔”)

被申请人五:ZHOUWENHUAN

被申请人六:GUONANCYXIUQI

被申请人七:重庆瀚新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瀚新”)

案由:仲裁

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工商银行于2018年10月8日提交的《仲裁申请书》,于2019年2月12日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裁决结果如下:

1、被申请人一偿还申请人融资资本金人民币7亿元。

2、被申请人一偿还申请人截至2018年10月7日的利息人民币1,773,333.30元,2018年10月8日(含)后,以本金7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55%计收罚息,以未支付的利息为基数(不包括罚息),按年利率8.55%计收复利,罚息、复利,利随本清。

3、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二出质的被申请人四67.2%(35,616万股)的股权在第(一)(二)(六)(九)项裁决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被申请人三、被申请人四、被申请人五、被申请人六对上述第(一)(二)项裁决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被申请人七对上述第(一)(二)项裁决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本案保全费人民币10,000元、申请人律师代理费人民币200,000元全部由七位被申请人承担。

7、本案实际费用人民币4,661元,全部由七位被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方已向西南分会仲裁院预缴外地仲裁员开庭的实际费用人民币15,000元,剩余款项人民币10,339元由西南分会在本裁决生效后退还被申请人方。

8、本案鉴定费人民币50,500元,全部由被申请人七承担;被申请人七已向西南分会仲裁院预缴鉴定费人民币60,000元,剩余款项人民币9,500元由西南分会在本裁决生效后退还被申请人七。

9、本案仲裁费用为人民币3,773,856元,全部由七位被申请人承担。上述仲裁费用已与申请人缴纳的等额仲裁预付金冲抵。因此,七位被申请人还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3,773,856元以补偿申请人为其垫付的本案冲裁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h0600240&stockCode=600240&announcementId=1206926951&announcementTime=2019-09-17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司法拍卖被撤回

发行人控股股东华业发展于2019年8月31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编号:临2019-128号),控股股东华业发展持有

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www.taobao.com)公开拍卖,2019年9月17日该拍卖信息被撤回。

发行人表示,本次撤回拍卖行为,不影响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地位,将有助于公司积极推进破产和解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h0600240&stockCode=600240&announcementId=1206929213&announcementTime=2019-09-18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国金证券作为“15华业债”的受托管理人,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一方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无偿注入重庆思亚医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司法拍卖被撤回等事项有利于发行人加快推进债务重组及破产和解工作;另一方面,上述仲裁情况可能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造成影响,请投资者关注。

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密切关注对“15华业债”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及时向上述债券持有人发布后续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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