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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涉及诉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1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9-57债券代码:145001 债券简称:16太证C1债券代码:145260 债券简称:16太证C2债券代码:145395 债券简称:17太证C1债券代码:145483 债券简称:17太证C2债券代码:145552 债券简称:17太证C3债券代码:145623 债券简称:17太证C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涉案金额:本金人民币101,269.62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目前公司对部分案件涉及的债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274.84万元。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引起的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被告持有的标的证券已质押给公司。本次公告的大部分案件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鉴于案件尚未审结,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预计。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本金人民币101,269.62万元。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发布的《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2)、2019年5月30日发布的《涉及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29)),未纳入本次累计计算范围。

一、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本金合计人民币69,594.98万元,基本情况如下:

(一)公司诉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

1. 案件当事人

原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华泰汽车车身有限公司、包头市恒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秀根、领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郑君

2. 涉诉金额:本金人民币14,474.80万元

3. 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汽车”)发行的“16华泰01”公司债券面值6,474.80万元、“16华泰02”公司债券面值8,000.00万元,并与华泰汽车签署了《债务和解协议》,就《债务和解协议》的债权关系与其他被告签署了《保证合同》。因华泰汽车未能履行《债务和解协议》约定的义务,其他被告未履行保证责任,公司于2019年6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华泰汽车立即支付“16华泰01”“16华泰02”的本金、相应利息、违约金并承担本案律师费、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相关费用;判令鄂尔多斯市华泰汽车车身有限公司、包头市恒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秀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领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郑君在不超过两亿元人民币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并就财产保全申请做出民事裁定。目前,本案已完成财产保全。

(二)公司诉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

1. 案件当事人

原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永泰集团有限公司、王广西

2. 涉诉金额:本金人民币15,120.18万元

3. 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发行的“13永泰债”公司债券面值15,120.18万元,因永泰能源无法按期兑付本期债券本息,与债券持有人签订《“13永泰债”展期兑付和解协议》,拟分期兑付本金,永泰集团有限公司、王广西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签署后,永泰能源按期兑付了第一期本金,后续未再按照约定兑付本金,且

未追加不低于36亿元的资产包进行抵质押担保,构成实质违约。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于2019年7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永泰能源兑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判令永泰集团有限公司、王广西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相关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目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件已受理本案。

(三)公司申请上海刚泰黄金饰品有限公司等证券合同纠纷仲裁案

1. 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上海刚泰黄金饰品有限公司、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刚泰黄金饰品有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 涉诉金额:本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

3. 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控股”)发行的“16刚泰02”公司债券面值10,000.00万元,因刚泰控股未能履行债券延期兑付协议按约定归还本息,构成违约;上海刚泰黄金饰品有限公司、台州刚泰黄金饰品有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偿还提供担保,亦未履行担保责任。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于2019年6月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未付债券本金及利息、实现债权费用等相关费用。

目前,上海仲裁委员会已受理本案,公司已向相关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四)公司诉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等股票回购合同纠纷案

1. 案件当事人

原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亚太统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涉诉金额:两案合计本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

3. 案件基本情况

(1)公司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天成”)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银河天成以其持有的ST银河(证券代码000806)股票1,750万股质押给公司,向公司管理的“太平洋证券宁远8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融入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上海亚太统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于银河天成未能履行到期购回义务,

根据产品委托人指令,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于2019年8月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银河天成支付回购交易本金15,00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律师费及全部诉讼费用;确认公司在诉讼请求总额范围内对被告质押的ST银河股票和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2)银河天成以其持有的ST银河(证券代码000806)股票1,750万股质押给公司,向公司管理的“太平洋证券宁远9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融入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上海亚太统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由于银河天成未能履行到期购回义务,根据产品委托人指令,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于2019年8月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银河天成支付回购交易本金15,000.00万元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律师费及全部诉讼费用;确认公司在诉讼请求总额范围内对被告质押的ST银河股票和四川都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目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上述两案。

除上述涉案金额较大案件外,公司其他诉讼/仲裁案件本金金额合计人民币31,674.6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对部分案件涉及的债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币

274.84万元。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引起的合同纠纷案,被告持有的标的证券已质押给公司。本次公告的大部分案件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鉴于案件尚未审结,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预计。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公司其他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1. 公司其他诉讼/仲裁案件本金合计人民币31,674.64万元,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事由涉及金额 (万元)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1公司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华泰汽车车身有限公司、包头市恒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张秀根公司债券交易纠纷:16华泰016,178.90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华泰汽车发行的“16华泰01”面值6,178.90万元。因华泰汽车未能履行债务和解协议约定的义务,其他被告未履行保证责任,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于2019年6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本案已完成财产保全。
2公司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16皖经025,964.00公司自营及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被告发行的“16皖经02”面值5,964万元。因被告未能按期兑付本息构成实质违约,公司于2019年7月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本案已完成财产保全。
3公司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16皖经035,005.00公司自营及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被告发行的“16皖经03”面值5,005万元。因被告预期违约,公司于2019年7月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本案已完成财产保全。
4公司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16皖经MTN0011,200.00公司自营及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被告发行的“16皖经MTN001”面值1,200万元。因被告预期违约,公司于2019年7月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本案已完成财产保全。
5公司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刚泰黄金饰品有限公司、台州刚泰黄金饰品有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合同纠纷:16刚泰025,400.00公司持有刚泰控股发行的“16刚泰02”面值5,400万元。因刚泰控股未能履行债券延期兑付协议按约定归还本息,其他被申请人作为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公司于2019年6月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目前,公司已向相关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6公司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刚泰黄金饰品有限公司、台州刚泰黄金饰品有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合同纠纷:16刚泰022,600.00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刚泰控股发行的“16刚泰02”面值2,600万元。因刚泰控股未能履行债券延期兑付协议按约定归还本息,其他被申请人作为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于2019年6月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目前,公司已向相关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7公司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刚证券合同纠纷:162,000.00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刚泰控股发行的“16刚泰02”面值
泰黄金饰品有限公司、台州刚泰黄金饰品有限公司、甘肃大冶地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刚泰022,000万元。因刚泰控股未能履行债券延期兑付协议按约定归还本息,其他被申请人作为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于2019年6月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目前,公司已向相关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8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其他8笔未决小额诉讼/仲裁案件3,326.74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合计31,674.64

2. 此前披露的公司其他诉讼/仲裁案件,有进展的情况如下:

序号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事由涉及金额 (万元)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1公司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16永泰025,000.00因被告预期违约,公司于2018年7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8年12月,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基于被告追加担保及该债券尚未实际到期的情况,未支持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4日作出《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该上诉案件。目前案件正在二审审理过程中。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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