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文清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新余市宜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9月18日期间,王文清先生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000%,新余市宜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实际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王文清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2019.6.17 | 11.81 | 157,400 | 0.042% |
王文清 |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2019.9.5-2019.9.18 | 12.31 | 3,585,700 | 0.958% |
合计 | 3,743,100 | 1.000%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文清 | 无限售流通股 | 27,868,722 | 7.445% | 24,125,622 | 6.445 |
新余市宜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无限售流通股 | 2,816,475 | 0.752% | 2,816,475 | 0.752% |
合计 | 30,685,197 | 8.197% | 26,942,097 | 7.197%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王文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市宜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2019-070: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王文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余市宜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2019年9月3日-2020年3月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本不超过22,458,387(占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公司将及时跟踪上述股份减持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王文清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新余市宜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