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合科技”)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网新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9月18日根据银行对账单,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9,835,761.8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41%,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收款单位 | 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发放补贴的主体 | 补助形式 | 补贴金额(元) | 是否已实际收到补贴款项或资产 | 收到补贴时间 | 与收益相关/与资产相关 | 补贴的文件依据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1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高新区(滨江)产业扶持资金 | 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 | 现金 | 109,000.00 | 是 | 2019/7/24 | 收益相关 | 杭高新〔2017〕66号 | 是 | 否 |
2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6年9月-2017年6月授权专利补助 | 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 | 现金 | 18,000.00 | 是 | 2019/7/24 | 收益相关 | 关于转拨浙江省2016年-2017年6月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补助的通知 | 是 | 否 |
3 | 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2018年度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 | 现金 | 100,000.00 | 是 | 2019/7/11 | 收益相关 | 区科技〔2019〕23号 | 是 | 否 |
4 | 浙江浙大 | 2018年省级发 | 杭州市滨 | 现金 | 180.00 | 是 | 2019/7/25 | 收益相关 | 杭高新市监〔2019〕 | 是 | 否 |
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明专利维持费 | 江区财政局 | 22号 | ||||||||
5 | 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社保补贴 |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 现金 | 279,864.00 | 是 | 2019/8/8 | 收益相关 | 杭人社发〔2016〕25号 | 是 | 否 |
6 | 浙江网新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 社保补贴 |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 现金 | 194,560.00 | 是 | 2019/7/8 | 收益相关 | 杭人社发〔2016〕25号 | 是 | 否 |
7 | 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人才激励 | 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 | 现金 | 51,446.00 | 是 | 2019/7/11 | 收益相关 | 区财〔2019〕75号 | 是 | 否 |
8 | 浙江海拓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2018年省级发明专利维持费 | 杭州市滨江区财政局 | 现金 | 1,800.00 | 是 | 2019/7/25 | 收益相关 | 杭高新市监〔2019〕22号 | 是 | 否 |
9 | 浙江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 | 2018年房产税返还补贴 | 开化县税务局 | 现金 | 374,211.84 | 是 | 2019/8/20 | 收益相关 | 浙地税发〔2008〕1号 | 是 | 否 |
10 | 浙江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 | 2018年度开化县生态工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 | 开化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现金 | 630,000.00 | 是 | 2019/9/5 | 收益相关 | 县委〔2016〕23号 | 是 | 否 |
11 | 浙江海纳半导 | 2018年度开化县重点 | 开化县经济和 | 现金 | 50,000.00 | 是 | 2019/9/17 | 收益相关 | 开经信〔2019〕65号 | 是 | 否 |
体有限公司 | 创新团队建设科研经费补助 | 信息化局 | |||||||||
12 | 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16-2017年经营贡献奖 | 昆山市财政局 | 现金 | 7,399,200.00 | 是 | 2019/8/30 | 收益相关 | 投资协议书 | 是 | 否 |
13 | 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用房租金奖励 | 昆山市财政局 | 现金 | 627,500.00 | 是 | 2019/8/30 | 收益相关 | 投资协议书 | 是 | 否 |
合计 | 9,835,761.84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规定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983.58万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983.58万元计入2019年度损益,最终的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