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9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亲自出席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有效期的议案》。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2019年9月19日至2020年9月18日)。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9月2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有效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