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9月18日上午9:30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坪地段)1001号通产丽星科技园一栋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寿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联董事李刚、曹海成、方建宏、张冬杰回避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鉴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对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文件的要求以及保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补充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
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10453号以及《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19]005264号全文已于2019年9月19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联董事李刚、曹海成、方建宏、张冬杰回避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鉴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又因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83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需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补充披露,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依据更新的财务数据及证监会反馈意见的要求结合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等的最新信息编制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已于2019年9月19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