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请材料更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10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重大资产重组申报文件的要求以及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聘请了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补充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10453号以及《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19]005264号;又因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83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需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补充披露,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依据更新的财务数据及证监会反馈意见的要求结合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等的最新信息编制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介机构出具的其他相关文件也进行了更新和修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中的财务数据更新至2019年6月30日。更新和修订后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详见公司2019年9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