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平银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安排,截至2019年9月1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平银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平银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平银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19年9月19日
3、“平银转债”赎回日:2019年9月19日
4、“平银转债”赎回价格:100.13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
0.2%,且当期利息含税)。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19年9月26日
因此前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发行的“平银转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9年9月19日以100.13元/张的价格赎回剩余“平银转债”,因此“平银转债”于2019年9月19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
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平银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2019年9月26日为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届时“平银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平银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本行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摘牌公告。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