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监函〔2019〕0090号
关于对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顾钦杭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当事人: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永艺股份,A股证券代码:603600;
顾钦杭,时任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2019年5月21日,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艺股份或公司)收到单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3,494,110.57元,占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97%,达到临时公告的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披露。同时,公司2019年1月1日至5月21日期间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7,077,810.57元,占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42%,公司也未就上述收到政府补助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9年7月10日,公司才披露相关公告。
公司收到的单笔政府补助金额和全年累计政府补助金额均达到应当披露的标准,但公司未按规则及时披露,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前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 条、第2.1 条、第2.3 条、第11.12.7条等有关规定。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顾钦杭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 条、第3.2.2 条的规定以及在《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时任董事会秘书顾钦杭予以监管关注。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