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结果暨
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公告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基因”)于2019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大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即以公司股份认购ETF份额)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即拟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001,000股参与平安中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平安粤港澳大湾区ETF”)网下股票认购。
公司近日收到华大投资的通知,华大投资持有的4,001,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9月16日认购了对应价值的平安粤港澳大湾区ETF基金份额。上述股份于2019年9月17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划转,华大投资本次参与基金份额认购暨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减持情况
1、股东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减持股份情况
华大投资对平安粤港澳大湾区ETF基金份额的认购结果已经平安粤港澳大湾区ETF的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基金”)确认,平安基金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华大投资网下认购的平安粤港
澳大湾区ETF基金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4,001,000股)过户至平安粤港澳大湾区ETF 专用账户;完成认购后,平安粤港澳大湾区ETF 将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备案程序,并进入基金建仓期,建仓期满后基金上市,华大投资作为持有人可按规则进行买卖、申购和赎回。华大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暨认购基金份额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经平安基金确认的认购对价为华大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4,0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认购)时间 | 减持(认购)均价(元/股) | 减持(认购)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认购平安粤港澳大湾区ETF份额 | 2019-09-16 | 74.07 | 4,001,000 | 1.00 |
2、股东本次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减持计划实施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减持计划完成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54,912,212 | 13.7246 | 50,911,212 | 12.724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4,912,212 | 13.7246 | 50,911,212 | 12.724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上表如小数点存在差异是因四舍五入而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华大投资本次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认购基金份额暨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华大投资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公告编号:
2019-068),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华大投资本次基金份额认购暨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就其参与基金份额认购暨减持股份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华大投资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4、华大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华大基因股份计划实施完成暨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结果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