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9-077转债代码:113523 转债简称:伟明转债转股代码:191523 转股简称:伟明转股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9月18日在上海浦东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厦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项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增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对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公司未来发展目标的实现,同意公司实施2019年员工股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关联董事项光明、朱善银、陈革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制定《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项光明、朱善银、陈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修改、实施和解释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6、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或者由于第三方原因,又或者由于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客
观情况,致使员工持股计划需要调整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实际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关联董事项光明、朱善银、陈革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回购并注销2名丧失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3.2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8年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68,771.9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3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1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5月17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法规规定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
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本次回购价格由原12.00元/股调整为
8.6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8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0月9日召开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8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