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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士科技: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8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8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文件。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将于2019年9月21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2018年9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标的股票购买的公告》。截至2018年9月2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共计8,227,62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62%,成交金额合计55,548,925.58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6.75元/股,锁定期为12个月,即2018年9月22日至2019年9月21日。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按照《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进行分配。

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草案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标的股票出售的限制导致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相应延期。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可授权管理机构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出售定向计划所购买的标的股票。设立的定向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该定向计划可提前终止,届时受托资产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进行处理。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9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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