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5月20日下午1时
2、召开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南门路178号天鹤大酒店四楼A厅召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数为1149155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67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取逐项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并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49155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49155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 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49155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9155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沪众会字(2010)第 0612号财务审计报告,其审计结果为: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3938340.66元,加上年度结转的可分配利润 58980585.92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62918926.58 元。 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2010年公司发展所需资金较多,公司计划用本年度利润补充生产经营上所需的资金和房地产开发所需的资金,以及解决富余人员所需的资金,故不进行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也不转增股本。2009年未分配利润和历年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91550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