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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业关于涉及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7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ST华业 编号:临2019-148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作出裁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该案的金额:人民币705,757,189.3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披露《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仲裁案件进展的公告》(编号:

临2018-160),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发来的[2019]中国贸仲西裁字第0017号《裁决书》,内容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申 请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被申请人一: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西藏华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慈”)

被申请人三:华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发展”)

被申请人四: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捷尔”)

被申请人五:ZHOU WEN HUAN

被申请人六:GUO NANCY XIUQI

被申请人七:重庆瀚新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瀚新”)

案 由:仲裁

二、《裁决书》的主要内容:

[2019]中国贸仲西裁字第0017号《裁决书》,内容如下:

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工商银行于2018年10月8日提交的《仲裁申请书》,于2019年2月12日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裁决结果如下:

1、被申请人一偿还申请人融资资本金人民币7亿元。

2、被申请人一偿还申请人截至2018年10月7日的利息人民币1,773,333.30元,2018年10月8日(含)后,以本金7亿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55%计收罚息,以未支付的利息为基数(不包括罚息),按年利率8.55%计收复利,罚息、复利,利随本清。

3、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二出质的被申请人四67.2%(35,616万股)的股权在第

(一)(二)(六)(九)项裁决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4、被申请人三、被申请人四、被申请人五、被申请人六对上述第(一)(二)项裁决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被申请人七对上述第(一)(二)项裁决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本案保全费人民币100,00元、申请人律师代理费人民币200,000元全部由七被申请人承担。

7、本案实际费用人民币4,661元,全部由七被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方已向西南分会仲裁院预缴外地仲裁员开庭的实际费用人民币15,000元,剩余款项人民币10,339元由西南分会在本裁决生效后退还被申请人方。

8、本案鉴定费人民币50,500元,全部由被申请人七承担;被申请人七已向西南分会仲裁院预缴鉴定费人民币60,000元,剩余款项人民币9,500元由西南分会在本裁决生效后退还被申请人七。

9、本案仲裁费用为人民币3,773,856元,全部由七被申请人承担。上述仲裁费用已与申请人缴纳的等额仲裁预付金冲抵。因此,七被申请人还应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3,773,856元以补偿申请人为其垫付的本案冲裁费用。

三、备查文件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9]中国贸仲西裁字第0017号《裁决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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