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询问了公司相关人员关于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此次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龙超、王晓东、王军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