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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信息: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6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万达信息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孝君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保荐代表人姓名:石建华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问题: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整改措施:1、控股股东万豪投资出具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承诺并制定具体的资金返还计划;2、保荐机构对万达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代表等进行了专项培训;3、保荐机构继续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保持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密切沟通,敦促其严格履行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
项目工作内容
承诺,尽早实施还款计划,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已督促整改并进行专项检查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19年9月5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中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关联资金占用等的相关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未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信息督促公司及时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由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未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且未及时披露而存在问题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行使股东权利,对万达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代表等进行了专项培训
3.“三会”运作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督促公司按照有关法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且未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未及时信息披露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健全公司治理机制,确保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的有效执行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因债务纠纷,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全部股份已于2019年8月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债权人大好(深圳)投资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其偿还债务本息合计超过14亿元(暂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偿债困难,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可能存在被司法拍卖用于偿还债务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变更风险督促公司及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且未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未及时信息披露对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督促整改且敦促其严格履行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承诺,尽早实施还款计划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约5.805亿元,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了不利影响敦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承诺,尽早实施还款计划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史一兵、万豪投资关于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万豪投资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万达信息资金的情形,侵占了万达信息的利益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史一兵、潘政、李光亚、杨玲、王建章、朱洪超、李柏龄、张天仁、张令庆、卞世军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3、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史一兵、万豪投资关于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万豪投资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万达信息资金的情形,侵占了万达信息的利益
4、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史一兵、潘政、李光亚、王清、王建章、朱洪超、李柏龄、翁思跃、张天仁、张令庆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不适用
5、首次公开发行及再融资时史一兵、万豪投资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6、首次公开发行及再融资时史一兵、万豪投资关于规范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问题: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整改措施:1、控股股东万豪投资出具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承诺并制定具体的资金返还计划;2、保荐机构对万达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代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3、保荐机构继续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继续保持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密切沟通,敦促其严格履行解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承诺,尽早实施还款计划,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7、万达信息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18年度)》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不适用
8、万达信息关于分红的承诺不适用
9、张天仁、王清、吴健、翁思跃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报告事项说明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跟踪报告》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孝君

石建华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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