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人民币1亿元认购“中国工商银行‘工银理财·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2亿元认购“中国工商银行‘随心E’人民币理财产品”。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委托理财概述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新钢股份2018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2019年9月5日,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工银理财·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金额1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产品发行主体(协议方)
产品发行主体(协议方)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产品名称 | 工银理财·法人人民币理财产品19JX007J |
(2)2019年9月11日,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随心E”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金额2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风险。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对投资产品和理财合同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
保本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产品代码 | C1010219002225 |
认购金额 | 1亿元 |
产品起息日 | 2019年09月05日 |
产品到期日 | 2019年12月23日 |
产品预期收益率 | 4%(年化)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与协议方无关联关系,上述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
产品发行主体(协议方)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产品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随心E”专户定制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
保本类型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产品代码 | C1010215A001736 |
认购金额 | 2亿元 |
产品起息日 | 2019年09月11日 |
产品到期日 | 2019年12月23日 |
产品预期收益率 | 3.8%(年化)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与协议方无关联关系,上述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
(二)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将严格执行新钢股份投资理财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日常管理及报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60,000万元。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