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白鹭”,新乡白鹭持有本公司股份211,886,93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62%,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函告,获悉新乡白鹭将其所持有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29,250,000股的本公司股票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否 | 29,250,000 | 2018年6月26日 | 2019年9月10日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北站支行 | 13.80% |
新乡白鹭于2019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新乡白鹭持有本公司股份211,886,93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62%,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披露前,新乡白鹭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84,25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9.7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20%。本次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披露后,新乡白鹭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55,0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9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5%。
三、备查文件
1、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