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9月1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11日下午15:00;
(3)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北新路桥公司17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汪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9-47《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人,代表股份424,659,2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2786%。
(2)现场投票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424,284,3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236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74,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17%。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一项议案:
1、审议《关于补充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423,324,530股,持股比例为47.1300%。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37,0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1883%;反对19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8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9-47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37,0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883%;反对19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1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付立新、姜黎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