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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北京公交城轨公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1

证券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19089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北京公交城轨公司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投资概述

1、交易概述

为全面推进公司在有轨电车及轻型单轨等轨道交通领域相关产品及服务的市场拓展,实现轨道交通整线智能运营维保服务商战略升级,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州高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铁运营”)拟与北京公交有轨电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有轨电车”)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投资设立北京公交城轨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神铁运营使用自有资金出资490万元,出资比例49%;北京有轨电车出资510万元,出资比例51%。

2、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北京公交城轨技术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办理具体事项。

3、本次交易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合作投资已获得北京有轨电车控股股东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交集团”)董事会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北京公交有轨电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26日,是公交集团下属二级独立子公司,主要经营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目前主要承担北京首条现代有轨电车西郊线的运营服务、安全管理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维保等主要工作。随着北京有轨电车线路建设的增加和运营的投入,北京公交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将承担起有轨电车亦庄线等线路的运营、服务、维保等职能。其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北京公交有轨电车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E1CC0M

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44号5号楼A513

4、法定代表人:闫哲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17年4月26日

8、经营范围: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技术检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电子产品、工艺品;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机械设备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道路旅客运输。

9、控股股东: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实际控制人:北京市人民政府

11、关联关系:公司与北京有轨电车不存在关联关系。

12、北京有轨电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公交城轨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结果为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城市轨道交通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管理咨询;铁路运营管理,铁路沿线维护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咨询;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代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销售电气设备;电力技术服务;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承办展览展示服务;广告制作与发布;广告经营;文创产品设计及销售;百货类销售;电商平台服务与销售;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调查;会议服务;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工程监理;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规划管理。(以工商登记结果为准)。

5、出资方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490万元,出资比例49%;北京有轨电车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510万元,出资比例51%。

上述信息以工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公交有轨电车有限公司乙方:神州高铁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出资人出资金额、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认缴出资额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乙方:认缴出资额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出资采取实缴制,实缴日期为银行账户开立后3个月内。出资人应当将出资及时、足额地划入为设立公司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2、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委派,其中甲方选派3人,乙方选派2人,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乙方委派。

3、违约责任

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的任何约定的行为均属违约。守约方有权获得因违约方违约而使自身遭受的任何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等赔偿由违约方支付。如果一方证明其未履行义务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则该方对其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若该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尽合理努力减少不可抗力影响的除外。

4、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上述内容为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达成的初步结果,最终情况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与公交集团合作,与北京有轨电车共同成立合资公司,主要是为了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合作互补,共同开拓北京市、全国乃至国际市场的有轨电车及轻型单轨等制式轨道交通相关设备及产品研发推广、运营管理以及智能维保服务市场,带动双方业务全面发展。

2、当前,我国及世界范围内有轨电车、轻型单轨等制式轨道交通建设发展迅速,市场前景广阔,特别是许多城市及国家级重点旅游景区,对于有轨电车、轻型单轨(空轨、云轨)等投资额小、技术门槛不高的轨道交通制式需求量日益增长。据有关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国内已有15座城市开通运营了29条有轨电车线路,运营总里程达到329.97公里;有19座城市28条有轨电车线路在建,总里程达到491.37公里;共有90座城市规划筹备现代有轨电车线路,仅

北京市即规划建设现代有轨电车线路17条,总里程达到352.63公里。而我国虽暂无轻型单轨线路运营,但已有15座城市在建15条线路,总里程达到212.3公里;共有33座城市规划筹备建设轻型单轨交通。但与高铁、地铁等其他相对成熟的轨道交通制式相比,有轨电车以及轻型单轨在设计规划、技术设备、运营管理、人才培养等各方面仍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许多运营维保装备在国内仍属空白,新技术新产品、特别是智能化产品的研发推广需求迫切,引入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优质运营管理和维保服务商势在必行。根据国内外项目经验测算,各城市规划的有轨电车及轻型单轨建设完成、运营联网之后,每年仅在一、二线城市的运营维保市场即可达到百亿规模。公司与公交集团对该领域的市场预期与战略发展定位高度一致,形成了双方合作的坚实基础。

3、公交集团是以经营地面公共交通客运业务为依托,多元化投资,多种经济类型并存的国有独资大型公交企业集团。公交集团承担北京地面公交的主体任务,在覆盖京津冀及雄安地区的同时向全国辐射,形成了一定的市场规模。轨道交通方面,公交集团正在运营北京有轨电车西郊线,并将在未来承接有轨电车亦庄线等线路的运营。公司作为轨道交通智能运营维保领军企业,在高铁、地方货运铁路、地铁、市域铁路等不同轨道交通制式项目中已经进行了一系列布局,本次强强联合,有助于公司在有轨电车及轻型单轨的市场开拓,进一步拓展公司运营维保业务的应用领域,全面推动向轨道交通整线智能运营维保服务商战略升级。

4、合资公司成立后,公司将积极推动有轨电车和轻型单轨智能运营维保装备的研发和生产,并通过在线路上、项目中的实验和实际运用,快速实现装备体系的市场化。作为合资公司股东方之一,公司依托既有的运营维保专业团队、丰富的运营维保专业经验和较强的运营维保专业能力,未来将有望为有轨电车和轻型单轨相关项目提供运营管理及维保服务,从而实现经营业绩的稳步提升。

综上所述,成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公司实现短期效益及长期战略发展落地,符合股东利益。

六、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

2、由于合资公司尚未开展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3、合资公司可能受经营管理、行业政策、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方面因

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经营风险。公司将采取合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投后项目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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