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5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罗安保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0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148.52万元,比上年增长12.81%;实现营业利润6,327.43万元,比上年增长54.03%;实现净利润6,151.01万元,比上年增长
77.89%。本报告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865,325.52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1,616,496.7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61,649.68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7,132,640.37 元,减去2009年度已分配利润18,330,000.00元,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83,506,316.21元。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现有总股本5,2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820.00 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拟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对于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的审计费用,将根据201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证监会指定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 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