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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承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0

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之辉”)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朱恺、童莉、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股权。对于本次交易,明之辉及交易对方已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严格限定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并贯穿于本次交易的过程始终。现明之辉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上市公司与明之辉及交易对方初次接触时,上市公司即告知明之辉及交易对方对交易筹划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2、本次交易双方参与商讨人员仅限于双方少数核心管理层及必要的中介机构人员,以尽量缩小本次交易的知情人范围;明之辉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3、交易过程中,明之辉及交易对方与各中介机构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有关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和明之辉及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披露事宜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页无正文,为《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承诺》签章页)

深圳市明之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朱恺(签名):
童莉(签名):
深圳市莱盟建设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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